第三届全国青少年建筑模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建筑学会;

二、承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建筑知识》杂志社;

三、协办单位:北京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待定);

五、参赛单位:经批准的全国各地预赛组织单位;

六、竞赛项目与分组:

(一)少年组、青年组个人纸制天安门城楼模型现场制作竞赛;
(二)少年组、青年组个人纸制中国共产党“一大”旧址模型现场制作竞赛;
(三)“美好家园”少年组、青年组个人拼装模型现场制作竞赛;
(四)“美好家园”团体场景设计模型现场制作竞赛;
(五)少年组、青年组团体结构模型竞赛;
(六)社会组自由题材;

七、参赛资格:

少年组为2001年9月1日前不满十四周岁者;
青年组为2001年9月1日前不满十九周岁者;
团体组限每队三人;
社会组年龄、职业、身份不限;
各项目参加全国决赛的运动员由各预赛组织单位在预赛中产生,参加全国决赛运动员的奖励名额(见补充通知)按照规定执行;

八、裁判员和仲裁:

仲裁和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与中国建筑学会共同选派,裁判员报到日期和办法另文通知;

九、奖励办法:

(一)向获奖运动员颁发奖状与奖品;
(二)向优秀组织单位颁发奖牌;
获奖模型在《建筑知识》杂志上给予介绍;

十、报名:

参加本次活动的组织单位必须填写第三届全国青少年建筑模型竞赛组织单位申请表(附后),报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备案。全国决赛报名请将报名表(附后)寄至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海模部(地址:北京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邮编100061)。全国决赛报名截止日期及全国决赛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器材及相关事宜:

本次竞赛全部器材由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负责统一供应(详细情况请参见补充规则);
社会组参赛模型不限,参赛者需交竞赛报名费100.00元/项,差旅费、食宿费全部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第三届全国青少年建筑模型竞赛决赛报名表

领队:
单 位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赛项目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